作为一种原始的普通系统论,五行学说强调整体概念以及事物之间的结构关系和运动形式,在紫微斗数中,五行的相互生克与制化与命盘中的宫位、星相结合,对于整个命理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紫微斗数论命,若能了解命盘各宫(并参考其三方四正宫位)中星彼此间的阴阳五行的生克制化之道,论命才更为精准。金、水、木、火、土合称为五行,依序则相生如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间隔则相克,如金克木,水克火,木克土,火克金,土克水。命局中五行生克所求者乃“中和”之道,过旺或过衰,皆非所欲此时,适当的克泄反为妙。 (一)相生 1.阳生阳,阴生阴:相生无情,难免生涩、苛刻。 2.阳生阴,阴生阳:相生有情,意能持久,最为珍贵。 (二)相克 1.阳克阳,阴克阴:同性相克,是为“无情之凶克” 2.阳克阴,阴克阳:异性相克,谓之“有情克”。克之有情,则克中有生,为适度的刺激,其伤不重,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命盘中宫与星之间,星与星之间的五行生克关系,通常以紫微星系和天府星系的十四颗主星论断为主,以其余十五颗甲级助星为辅,并配合乙、丙级星,来判断各宫内诸星的五行强旺或衰弱,再据以论断宫内的吉凶。 宫中只有一颗主星时,以主星为体,以宫为用,并配合宫内的甲级助星及乙、丙级星,来研判论命。 当有二颗主星同宫时,可依下列方式研判: (1)吉星与吉星同宫时,二星皆可互为体用(若依二星曜的亮度及其五行生克强衰程度,选为体或用,将更为精准)。此原则并不仅限于在本宫内使用,三方四正所加会的诸星,也可以本宫内所选择的吉星为体。 (2)吉星与凶星同宫时,以吉星为体,凶星为用,来论断宫内的吉凶。 (3)凶星与凶星同宫时,依据二星曜的庙陷亮度,及其与宫位和另一凶星的五行生克强衰程度,来决定何者为体,何者为用。一般皆以强庙的星曜为体,以衰陷的星曜为用。因五行会随着春、夏、秋、冬四季的变迁而改变其强衰,因此,判断宫与星的五行强衰时,最好能参照五行四时之旺衰及吉凶,加以判断,才能更为精准。 宫与星的五行生克 五行学说是紫微斗数的重要理论来源之一,在紫微论命过程中,若能了解命盘各宫及三方四正宫位中星曜彼此间的阴阳五行生克制化之道,以及宫与星的五行生克,论命才更为精准。 |